请教"国际货运代理业"它的应纳税额的依据是什么?

来源:百度知道 编辑:UC知道 时间:2024/05/30 11:42:38
因货运代理业是委托第三方运输的,运输单位也有开给我公司货运代理业专用发票的。我公司相应的也付出成本的。
例如:我公司是国际货运代理公司,委托了甲公司(运输公司)代为运货,甲公司开给我公司1000元的"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专用发票";而我公司开给客户单位的是1500元的“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专用发票”。
请问我公司应纳税额的依据是什么?
(1)是按1500元的开票额全额缴纳?
(2)还是按1500-1000元的差额缴纳?
另外,它是按服务性行业的营业税5%,以及城建、教育费附加等交费吗?
谢谢!

差额缴税

这两种票适用于不同的运输业务,有第三方参与运输,有代垫运费的用全国联运发票,可以差额缴税。而公路内河的发票不可以抵扣,是指本单位一运到底,没有第三方参与运输的必须采用这种发票。两种发票都是3%的营业税,区别就是允不允许抵扣。
2007年1月1日起,旧版全国联运发票取消,公路内河货运业发票也启用新版,货运发票只有一种,改版后也可以抵扣。

税率是5% 城建教育附加11%左右